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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结项 及优秀成果奖申报通知

各位委员、各有关高校教务处和农业经济管理类本科专业所在学院(系):

  为了推进农林经济管理专业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建设,经教育部高等学校农业经济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农经教指委”)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实施“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开展农林经济管理类本科教学改革与质量建设结项及优秀成果奖申报及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教学改革与质量建设研究项目”结项及延期申请

(一)项目结项申报

1、2020年立项项目与2019年延期结项项目主持人应于2021年10月30日前提交项目成果及结项表(见附件一),

2、所有项目成果需通过线上系统(http://njjzw.csp.escience.cn)提交,若文件过大无法通过邮箱发送可通过百度盘等方式分享。

3、农经教指委秘书处将于11-12月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将于2021年12月下旬公布。经评审同意结项的,由农经教指委发放结项通知书。

(二)项目延期申请

1、2020年立项项目若无法在立项日一年内结项,主持人需提交《本科教学改革与质量建设项目结项延期申请》(见附件二),通过线上系统(http://njjzw.csp.escience.cn)提交PDF文本。

2、研究周期超过2年以上不予立项。项目延期不得超过1年。

二、“本科教学改革与质量建设优秀成果奖”的申报与评审

(一)申报方式

两年内结项的教改项目(包括2019年立项提交结项申请项目),项目主持人可自愿向农经教指委申报优秀成果,通过线上系统(http://njjzw.csp.escience.cn)提交优秀成果申请书PDF文本,申请书格式见附件三。

(二)申报条件

1、成果范围仅限于高校本科农业经济管理类专业(包括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和农村区域发展专业)的教学改革与质量建设成果。

2、成果形式可以是教材、论文、调研报告(含教学案例)、核心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案、课件、教学软件、以及其它反映教学改革与质量建设的成果。

3、申报的论文、教材(不含专著)只限于申报之前2年内国内期刊(不含各类网站、博客等电子媒体)公开发表或在国内正式出版的作品;

4、申报的调研报告(含教学案例)只限于申报之前1年内完成的成果;

5、申报的核心课程教学大纲、教案、课件(分为一门完整的课程、某一章节、某一专题)、教学案例等必须经过实际使用;

6、申报作品由课题组或多名作者完成的,仅限前三名中一名作者申报。

7、不受理已获国家及省部级同类奖励的成果。

(三)申报要求

1、申报者须填写《本科教学改革与质量建设优秀成果奖申报表》 (见附件三),通过农经教指委线上系统(http://njjzw.csp.escience.cn)

2、所有申报优秀成果作品均需以电子格式提交,如作品文件过大无法通过邮箱发送可通过百度盘等方式分享。

3、申报截至时间为2021年10月30日。

(四)评审与奖励

1、评选工作由农经教指委部分成员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承担;

2、获奖作品由评审专家投票决定(投票采用“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票制);

3、评审时间为2021年11-12月,评审结果于12月下旬公布;

4、获奖成果由农经教指委颁发证书,并由农经教指委出资统一汇编出版。

5、获奖成果的主要作者,将作为特邀代表参加农经教指委主办的“本科教学改革与质量建设优秀成果交流会”,并在会上进行报告交流。

6、评选具体工作由农经教指委秘书处组织。

三、农经教指委秘书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波

联系电话:13693281675

邮箱地址:quanweihb@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明德主楼936,邮编:100872。


附件:关于“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的通知

附件一:高等学校农业经济管理类本科教学改革与质量建设研究项目结项表

附件二:高等学校农业经济管理类本科教学改革与质量建设结项延期申请

附件三:高等学校农业经济管理类本科教学改革与质量建设优秀成果奖申报书


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农业经济管理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2021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