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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经济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关于“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位委员、各有关高校教务处和农业经济管理类本科专业所在学院(系):

为了推进农林经济管理专业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建设,经教育部高等学校农业经济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农经教指委”)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实施“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开展农林经济管理类本科教学改革与质量建设的项目申报及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教学改革与质量建设研究项目”的申报与立项

(一)申报对象与申报限额

项目申报面向所有具有农业经济管理类(含农林经济管理和农村区域发展,下同)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普通高校,每单位限项2项。采取项目主持人直接申报的方式。

(二)申报内容

申报项目均应以提高农业经济管理类专业本科培养质量为目的。项目选题可以根据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与教材建设、实践教学改革、教育教学管理改革、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师资队伍建设等有关内容进行自主选择,确定申报项目。

申报项目应结合农业经济管理类本科专业的特点,突出问题意识,强调研究的应用型、实践性和科学预见性;提出的理论应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提出的建议和措施应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开发的软件等应注重社会效益和使用价值。

(三)申报项目主持人资格

1、项目主持人为在岗人员,并实际承担本专业类本科教学工作;

2、正在主持本类项目的人员不得申报。

(四)申报项目经费配套

1、本类项目均为自选自筹项目,农经教指委只负责立项,不提供研究经费。

2、要求项目主持单位对立项项目给予研究经费配套,每一项目的配套经费不少于5000元。

(五)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申请人需填写《教育部高等学校农林经济管理类本科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由所在单位(学院)主管领导初审、初选报送农经教指委,通过线上申报系统提交(http://njjzw.csp.escience.cn)

(六)项目立项与研究时间

1、申报时间截止至2021年9月30日。评审工作将于2021年10月展开,立项结果于11月下旬公布。

2、自批准立项之日起,项目完成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年。研究周期超过2年以上不予立项。项目延期不得超过1年。

二、农经教指委秘书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嘉玲

联系电话:13681390670

邮箱地址:jialing.yu@ruc.edu.cn

通讯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明德主楼936,邮编:100872。



附件:高等学校农业经济管理类本科教学改革与质量建设研究项目申请书(PDF版)

附件:高等学校农业经济管理类本科教学改革与质量建设研究项目申请书(WORD版)


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农业经济管理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2021年9月4日